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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常见证件年报相关问题汇总

更新时间:2024-07-06 0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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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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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电信许可证年检:1-3月


增值电信的常见分类:

ICP EDI CDN VPN SP ISP 多方通信 呼叫中心 等

准备材料:

年度财务报表+增值电信业务收入等数据

如果未按时报送年报,会有什么影响呢?
将会被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产生以下不良影响:
(1)电信管理机构将定期向社会公示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对列入不良名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不予守信激励。
(2)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相关网络接入服务经营者在提供通信资源、网络接入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当把不良名单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信息通信行业相关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可将不良名单作为考量因素。
(3)相关行业组织开展评优表彰活动时,可将未列入不良名单作为必要条件。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年检-每年2月截止

网文年报提供年度资产利润负债表+企业基本信息+网络文化产品经营收入及支出等数据,企业负责人在文旅中国app在线填报。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12-1月底之间)

请各持证机构按照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34号令)、《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2010】70号文件)、《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总局令3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7年度业绩审核工作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7]85号)第四条“审核标准”进行自查自纠。
凡逾期或不参加业绩审核的定为“不合格”;凡定为“不合格”的机构,许可证期满不再办理延续手续,不得从事经营节目制作业务;对制作、代理、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制作经营导向偏差、内容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以及股东中有境外机构或人员的制作机构,将依法吊销其许可证。
对于列入“不合格”名单的制作机构,管理部门要予以记录,作为该制作机构今后办理各项广播电视业务的参考依据。对制作、代理、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制作经营导向偏差、内容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的制作机构,列入“黑名单”管理。

四、拍卖许可证年检(12-2月之间)

各拍卖企业报送核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
1、拍卖企业年度年审表;
2、拍卖企业设立信息登记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年度主要拍卖场次(至少2场)公告复印件(需验原件),如使用网络公告需提供截图页面打印件;
5、注册在本企业的拍卖师(至少一名)执业注册记录卡复印件;


6、年度拍卖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如不按时提交年报,将影响企业信用
五、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批发、零售)(3-5月之间)


提交材料:
  (一)《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二)单位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网上书店还应提供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登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画面的截屏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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