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餐饮超范围经营行为?超范围经营行为有哪些风险
更新时间:2024-12-03 08:36: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010-57159091
联系手机: 13641305107
联系人:金先生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什么是超范围经营行为?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因此,超出许可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即属于超范围经营行为。
超范围经营有哪些食品安全风险?
生食类、冷食类、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类食品基本都是在常温或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直接入口易腐食品,与热食类食品相比,此类食品大多缺乏高温杀菌步骤,加工过程中容易因操作、贮存不当或卫生意识淡薄等原因,受交叉污染导致微生物大量繁殖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因此相关法规、规章、国家标准等对制售上述食品的加工制作场所、设施设备、操作行为等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条件获得相应许可后才可制售相应菜品。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210室-532
- 邮编:102488
- 电话:010-57159091
- 联系人:金先生
- 手机:13641305107
- 传真:010-57159091
- 微信:ydyx-j
- QQ:2358101734
- Email:2358101734@qq.com
产品分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