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641305107
公司新闻

2025年河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 2025-01-03 16:20 更新时间: 2025-01-05 08:36

河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资格要求

  • 申请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境内的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 申请机构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人员与资金要求

  • 申请机构需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像等。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技能。

  • 申请机构应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以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场所要求

  • 申请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产权证明及租房合同。

四、守法与信誉要求

  •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申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这体现了对申请机构守法经营和良好信誉的要求。

五、申请材料要求

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申请机构还需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的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 公司章程(须有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证明材料)。

  •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请注意,以上条件和材料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Zui新、Zui准确的信息。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210室-532
  • 邮编:102488
  • 电话:010-57159091
  • 联系人:金先生
  • 手机:13641305107
  • 传真:010-57159091
  • 微信:ydyx-j
  • QQ:2358101734
  • Email:2358101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