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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卖隐形眼镜(美瞳)办理什么资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指南)

发布:2024-11-11 13:36,更新:2024-11-13 08:36
  依据原2002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隐形眼镜护理液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编码代号: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分类编号:6822-01,角膜接触镜(软性、硬性、塑形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编码代号:16眼科器械,一级产品类别:16-06眼科矫治和防护器具,16-06-02接触镜护理产品。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739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因此,隐形眼镜护理液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果在国内生产,必须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后才可以生产。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也就是说,经营企业应当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隐形眼镜护理液。图片(小米应用商店APP入驻要求)  通过淘宝、天猫、京东、美团、微商城、小程序等互联网线上平台销售隐形、护理液,需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也称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如何办理来看看下文的介绍。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①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②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③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④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⑤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材料清单

①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或备案表;

②网站域名注册的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③至少2名药品及医疗器械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

④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⑤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⑥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组织提交的机构证明材料。

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发布公告; 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一般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许可文本制作及送达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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