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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介绍

发布:2024-08-14 15:29,更新:2024-11-05 08:36

一、申请条件

1. 依法设立的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 主要负责人与总编辑资质:主要负责人、总编辑必须为中国公民,并具备相应的新闻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3. 人员配置: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这些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明。

4. 管理制度:具备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5. 技术设备:拥有必要的技术设备,能够确保新闻信息的稳定传输、存储和发布,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持团队。

6. 经营业绩:申请企业在过去三年内应无违法违规行为,且具备一定的新闻信息服务业绩。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表:填写完整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服务内容、技术设备情况等。

2.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3. 人员资质证明: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的资质情况,包括新闻记者证、从业证明、培训考核证明等。

4. 管理制度文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等文件。

5. 技术设备证明:技术设备的购置发票、设备清单及运行状况报告等,以证明具备开展新闻信息服务所需的技术支持。

6. 安全评估报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由有关部门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

7. 股权结构证明:包括股权结构图、股东证明材料、公司章程、无外资承诺书等。

三、申请流程

1. 在线申报:登录国家或所在省份的政务服务网系统,选择对应的业务模块进行在线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电子文档。

2.材料提交:按照网上提示或官方指引,将纸质版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或相应省级网信办。

3.材料审查:审批机关收到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后,将进行严格的审查,包括申请主体的资质、人员配置、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能力等。

4.专家评审:受理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估。

5.审批决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受理部门将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若获得许可,将颁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210室-532
  • 邮编:102488
  • 电话:010-57159091
  • 联系人:金先生
  • 手机:136413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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