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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旅行社许可证操作指南(保险代替质保金)

发布:2024-08-01 11:36,更新:2024-09-17 08:36

北京市文旅局Zui近推出了一项创新政策,该政策调整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根据新规定,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再需要提交质量保证金,这一资金可以被释放用于企业的日常运营。作为替代,企业可以选择购买商业保险来满足原有的保证金要求。壹点壹线提供公司注册+许可证+商业保险服务~


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条件及所需材料:

1. 首先需要获得旅游公司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 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这可以是公司产权的场所,或是租赁的营业用房,租期应不少于一年,并能满足业务运营需求。

3. 拥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传真机、复印机、两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以及具备联网条件的计算机系统。

4. 配备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

存款保证金和保险保证金如何替换?

按照通知要求,在一年内只能选择一种交纳方式(包括总社、分社)。根据被解读通知,试点期间,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保证金交纳方式替换调整,为保证保证金不“断档”,采取“先交后替”方式,在采用新交纳方式完成存款或投保后,登录“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线上提交替换申请,在核查通过后,下载取款通知书办理退回存款或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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