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电信】A24-1-固定网传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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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05 15: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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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1、什么是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许可证?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是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A24-1类),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是指互联网数据传送业务以外的,在固定网中以有线方式提供的国内端到端数据传送业务。主要包括基于IP承载网、ATM网、X.25分组交换网、DDN网、帧中继网络的数据传送业务等。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的业务类型包括:虚拟IP专线数据传送业务、PVC数据传送业务、交换虚电路(SVC)数据传送业务、虚拟专用网(不含IP-VPN)业务等。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经营者应组建上述基于不同技术的数据传送网,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运营者不得建设国内传输网络设施,应租用具有相应经营权运营者的传输设施组建业务网络。
2、未办有何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291号令)第七十条之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3、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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