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北京增值电信 ICP 许可证的常见问题、条件及办理要求如下:
常见问题:
网站不符合要求:网站是审核的重点之一,如果网站的内容、功能、布局等不符合 ICP 许可证的申请要求,会直接被驳回申请。例如,网站没有明确的信息服务项目展示、缺乏用户互动功能模块等。常见的要求包括网站需具备与申请业务相关的信息发布、交易、互动等功能,且界面设计、信息展示要规范、清晰。
shebao人员问题:shebao人员的材料准备不充分或不符合规定是常见的问题。比如,提供的shebao缴纳证明未体现出是连续缴纳、shebao人员包含了法人或股东(部分地区要求shebao人员不能包括法人和股东)、shebao缴纳的时长不符合要求等。在北京,一般要求提供三名人员近一个月的shebao(北京shebao隔月打印)。
业务范围不明确:企业对自身的业务范围描述不清晰或不准确,导致与 ICP 许可证的申请范围不匹配。例如,企业在申请材料中对业务模式、盈利方式、服务对象等的阐述模糊,无法让审核人员明确其业务是否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范畴。
域名和服务器问题:域名未通过备案或域名所有者不是申请企业,服务器的地址不详细、服务器协议不符合要求(如协议时间不足半年等)等问题也经常出现。
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申请材料缺失、复印件不清晰、未加盖公章、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都会影响申请的进度。例如,公司章程未加盖工商查询章、身份证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识别等。
申请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册资金要求: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无外资成分或符合外资规定:如果企业是内资企业,股权架构中不能含有外资成分;若有外资成分,外资比例不能超过 49%(外资比例在 49% 以内可申请办理外资 ICP 许可证,但办理条件更为严格)。
办理要求:
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形式审查:通信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发送受理通知书;申请形式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审核环节:对申请企业的基本情况、资质、网站、业务模式等进行审核,可能会要求企业补正材料或进行说明。
批准决定:相关负责人根据审核结果批准或不批准申请。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制证发证:完成许可证资质的制证、发放工作。
基础材料:企业法人签写的书面申请、企业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加盖工商查询章)等。
人员材料: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shebao证明(需体现 3 名人员的shebao缴纳情况,并加盖shebao局公章)、三个shebao人员的身份证等。
业务相关材料:域名注册证书、服务器租赁协议、业务发展计划方案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