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641305107

五个问题带您一次性了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

更新时间:2024-12-01 08:36: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010-57159091
联系手机: 13641305107
联系人:金先生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4284473564.jpg

从事什么业务需要办理许可证?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2、如文化传播、文化传媒、影视制作、动画制作、广告传媒

无证经营的后果是什么?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无证擅自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经营的行为,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5万元的罚款。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什么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包括申领许可证的理由、相关条件及从事业务计划等内容。

2、章程和申请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简历及相关资质材料。

4、资金和场地证明: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与办公场地证明(如不动产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企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流程?

1、审批时间:从受理之日起到做出决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

2、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将以纸质许可证的形式发放。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210室-532
  • 邮编:102488
  • 电话:010-57159091
  • 联系人:金先生
  • 手机:13641305107
  • 传真:010-57159091
  • 微信:ydyx-j
  • QQ:2358101734
  • Email:2358101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