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641305107

企业列入工商异常后不处理的七大危害 如何解除? 北京注册公司 地址异常解除

更新时间:2024-10-20 08:36: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010-57159091
联系手机:13641305107
联系人:金先生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影响企业信用度和个人征信

当企业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录后,企业的异常状态也会展现于社会大众眼前,不仅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信用情况产生质疑,此时其法人、股东、监事的有关信息也将被纳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不能贷款买房、移民,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甚至连养老保险都不能领取。



正常贷款受限 

目前来说,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对企业发展十分不利。


无法变更或注销

当公司进入异常名录时候公司主体做不了任何的工商变更或注销业务员,这也会耽误公司的进度,企业老板如果要处理的话,需要明确引起工商异常的原因是什么,不同的原因对应的处理方法是不同的。


无法参加zhengfu工程

当企业被列入工商异常名录后,企业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无法参与zhengfucaigou、工程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申请荣誉等工作,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办理税务事项受限

不能办理变更税务、升级一般纳税人、票种核定、增值税限额、防伪税控发行、领取发票等税务事项。


企业异常记录

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就算解除异常,该异常记录也会一直公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页上,无论是在工商局网站还是一些第三方查询网站,都可以查到异常信息,这会影响公司的形象。


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不把工商异常当回事,拖着一直不处理,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文章插图1192.jpg

年报异常


因过期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标记异常的,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地址异常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标记异常的,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提交材料时分为两种情况:

1.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未按要求进行公示

因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标记异常的,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公示信息虚假

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标记异常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企业所属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年报数据更正申请书 

5、相关证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视不同情况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210室-532
  • 邮编:102488
  • 电话:010-57159091
  • 联系人:金先生
  • 手机:13641305107
  • 传真:010-57159091
  • 微信:ydyx-j
  • QQ:2358101734
  • Email:2358101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