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微短剧备案流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根据网络微短剧总局管理要求,落实“分层分类审核”制度,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原则。将微短剧划分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
1、重点微短剧:总投资额度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2、普通微短剧:总投资额度在3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且非重点推荐;
3、其他微短剧:总投资额度不足30万元且非重点推荐。
重点短剧
一
标准
1、总投资额度≥100万元;
2、特殊题材(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
3、在播出平台得到招商主推位或者首页开屏推荐;
4、自愿按照重点微短剧申报的剧目。
二
申报流程
1、进入“浙里办-数智视听系统”提交初审;
2、通过“浙里办数智视听系统”初审后,将终版材料提交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
3、总局复审通过,获得规划备案号;
4、拍摄完成后进行成片送审(送审材料见下文);
5、省局成片审核通过后获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备注:“重点微短剧”登记备案号格式为:
(总局或属地省份简称)网微剧审字(年份)第XXX号
普通短剧
一
标准
1、30万≤总投资额<100万;
2、且非重点推荐的剧目。
二
申报流程
1、进入“浙里办-数智视听系统”提交初审;
2、通过“浙里办数智视听系统”初审后,将终版材料提交到“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
3、获得规划备案号;
4、拍摄完成后进行成片送审(送审材料见下文);
5、省局成片审核通过后获得唯一登记备案号。
备注:普通微短剧”登记备案号格式为:
(总局或属地省份简称)网微剧备字(年份)第XXX号
其他短剧
一
标准
1、总投资额<30万;
2、且非重点推荐的剧目。
二
申报流程
由制作主体联系平台自审自播,由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发号。
(不同播出平台对于审核要求、程序、材料各不相同,请及时根据平台z新要求进行审核工作)
备注:
1、“其他微短剧”播出时须在明确位置标注节目备案号,格式为:(播出平台简称)网微剧备字(年份)第XXX号;
2、对多个平台播出的“其他微短剧”,各平台根据各自审核版本标注相应备案号,不得使用其他平台的备案号。
上线备案前准备
上线备案操作前要做好什么?
1、按程序拿到规划备案号;
2、若有使用境外演职人员,需要完成境外演职人员申请;
3、完成片子拍摄与zui终制作;
满足以上3条再进行上线备案,严禁片子还未拍好就提交上线备案。
线下材料
除了需要分别在省局数智视听和总局系统完成线上申请外,还需线下邮寄审核材料。
线下邮寄审核需要哪些材料?
1、重点原创网络影视剧上线信息备案表1份(该表需从总局系统提交上线申请后获取链接);
2、本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3、存储有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具备完整图像、声音、时码样片的介质2份;
4、与样片字幕一致的片头、片尾字幕1份(申报机构应为d一制片方或d一出品方,属地审查);
5、重大、特殊题材影视剧需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1份(不涉及重点题材无需相关材料);
6、承诺书1份;
7、重点网络影视剧上线备案审查意见表5份;
8、重点网络影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情况报告1份;
9、特定画面和声音等使用情况说明表1份(请在首页适当位置填写该项目直接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
10、除了上述要求外,网络动画片、网络微短剧需提供分集梗概5份。
注意: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有材料齐全完整无误后才开展受理。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210室-532
- 邮编:102488
- 电话:010-57159091
- 联系人:金先生
- 手机:136413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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