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办理的条件和资料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
经营范围:网络文化经营
可经营内容:
1. 网络音乐;
2. 网络演出剧目;
3. 网络表演;
4. 网络艺术品;
5. 网络动漫;
6. 展览、比赛活动
行政中心受理:网络音乐、网络动漫
市中局受理:网络演出剧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展览、比赛活动
(总局审批要求严格,需提供相应申请报告和经营项目企划书,经审核后才能确认所需材料清单)
办理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执照复印件需加盖章)+手机号码+邮箱
3. 公司网站域名证书
4. 管理人员3名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职务
5. 固定资产金额、单位总人数、服务器数量
6. 公司至少有3-8名计算机相关员工的社b证明
7. 地址材料:部分地区确保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一致,需现场核实
8. 企业可行性报告(包括公司简介、人员构成、申请项目及经营管理技术方案、设备情况、业务计划、市场分析、项目内容和盈利模式分析等)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许可证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
定义:通过网络手段制作、发布视频、视频剪辑、拍摄短视频等。不包括电影、电视剧制作拍摄
办理材料:
1. 营业执照、公章
2. 法人信息(简历+身份证复印件+3年以上无犯罪记录证明)
3. 一级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章);
4. 地址信息: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如位于园区,请确认园区是否提供租赁合同及产证复印件)
5. 三名员工资料(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广播电视相关+劳动合同+业绩证明)
三、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非涉外审批项目)
经营范围:演出经纪
许可证经营范围:演出经纪业务、票务业务
办理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法人、股东身份证信息
3. 三名具备演出经纪人证的相关人员(证件从业单位信息需要与申请证件的企业信息一致)
4.公司调档章程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210室-532
- 邮编:102488
- 电话:010-57159091
- 联系人:金先生
- 手机:13641305107
- 传真:010-57159091
- 微信:ydyx-j
- QQ:2358101734
- Email:2358101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