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SP证哪些业务需要办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11-23 0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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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资质全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SP许可证申请材料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SP许可证办理条件
1、省网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认缴),全网不低于1000万(认缴);
2、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及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 5、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纯内资企业)。SP许可证申请材料
提出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
2、受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者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决定程序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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