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641305107

短剧、直播必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更新时间:2024-07-04 08:36: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010-57159091
联系手机:13641305107
联系人:金先生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图片

审批: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有效期:2年


无证擅自经营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要求,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图片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的应用场景主要包括微电影、短视频、专题片、专栏片、综艺节目、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可以合法从事这些业务,为观众呈现丰富多彩的广播电视节目。

申请条件


1、经营范围含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股权中没有外资(需要追溯股权);

3、三名以上专y人员(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相关专y: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像摄影、影视、录音、新闻采编、新闻制作、影视后期制作等);

3、有相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工作场所;

4、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公司z新工商调档章程;

4、法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及简历;

5、3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y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及简历;

6、股东材料等。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210室-532
  • 邮编:102488
  • 电话:010-57159091
  • 联系人:金先生
  • 手机:13641305107
  • 传真:010-57159091
  • 微信:ydyx-j
  • QQ:2358101734
  • Email:2358101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