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分支机构或者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几种处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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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06 0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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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D一款)。
(3)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网络餐饮平台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网络餐饮平台需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网络餐饮平台需要对入网餐饮单位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的合法资质和条件。
其次,平台需要加强对入网餐饮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其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其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此外,网络餐饮平台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入网餐饮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网络餐饮平台需要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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