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样办理?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称“文网文”、“网文证”,是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
01、直播类:
直播必备,具有文化内容的传播属性,涉及到唱歌、跳舞、聊天等直播内容。
02、音乐娱乐类:
从事网络音乐活动,如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浏览、使用、下载等行为。
03、美术品艺术品类:
网络艺术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网络艺术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下载的在线传播等行为。
04、演出剧节目表演类:
通俗讲就是视频直播,做视频网址和直播类的用户必须办理,如直播网站,视频门户等。
05、动漫漫画产品类:
涉及动画、漫画作品,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短片、漫画图书、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
06、展览比赛活动类。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01、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0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0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0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05、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06、业务发展报告;
0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0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0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另外,全国各地因区域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要的资料及流程也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210室-532
- 邮编:102488
- 电话:010-57159091
- 联系人:金先生
- 手机:13641305107
- 传真:010-57159091
- 微信:ydyx-j
- QQ:23581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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