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一、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以及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例如:一家动漫制作公司,如需要制作一部动画片并打算投放至某视频平台播放,就得先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在到期年度正常参与年审后,有效期届满前30天办理续期。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0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0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0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0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0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02、申请机构章程;
0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04、主要人员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0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无外资投资)
06、办公场地证明;
0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申请:申请人需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行政部门申请;02、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03、审查:受理后,区一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复核审批,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04、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长及费用:
以广东为例,自行准备材料办理,流程顺利一般需要20-30个工作日;如委托中介代办,一般只需10-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