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建议收藏」
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建议收藏」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条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材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省药监局提出申请,法定承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政府办公楼210室-532
- 邮编:102488
- 电话:010-57159091
- 联系人:金先生
- 手机:13641305107
- 传真:010-57159091
- 微信:ydyx-j
- QQ:2358101734
- Email:2358101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