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业务是电信业务中十分重要的一块领域,涉及的牌照较多且业务模式也十分复杂。同时,信息服务业务中一些基础概念区分起来也有一定难度。对于信息服务业务中涉及的牌照和备案将会分成多个推文予以介绍。本推文将主要介绍ICP证、SP证、ICP备案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信息服务业务主要涉及两种牌照和一种备案。对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来说,当企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企业需要办理ICP证;当企业仅从事非经营性物联网信息服务时,企业只需要进行ICP备案。对于非互联网信息服务,如移动网信息服务,当企业从事相关业务时就需要办理SP许可。
信息服务中的ICP证和SP证
在对信息服务业的牌照进行介绍前,首先需要对我国电信业务分类予以简单的介绍。
在现行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中,我国电信业务总体上分为A基础电信业务和B增值电信业务两大类,B增值电信业务又分为B1第①类增值电信业务和B2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其中,B25信息服务业务又是B2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项下的一种类型。在该分类目录中,信息服务业务被定义为,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
依据《电信条例》第7条之规定,我国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因此,信息服务业务作为电信业务中的一个三级分类,处于《电信条例》的顶层监管设计之下,在没有例外的情况下,都需要经过相应监管机构许可。
具体到各省级通信管理局对信息服务业务审批许可的过程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依业务种类不同实际上被分为两类:
(1)一类是《信息服务业务(仅x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这类型许可证面向的业务也被称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2)另一类是《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这类型许可证面向的业务也被称为“非互联网信息服务”,通常是指通过移动网向用户提供服务的业务。
对于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来说,其获得的《信息服务业务(仅x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一般被称为ICP证。
对于从事非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来说,其获得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一般被称为SP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都需要获得ICP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只有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才需要ICP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