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要了解申请流程、条件和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如下:
申请条件:
经营范围要求: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明确包含 “演出经纪”。
人员要求:拥有至少 3 名专职的演出经纪人员,且这些人员需持有演出经纪资格证。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可通过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认证取得。
地址要求:具备实际的办公地址,该地址需符合经营活动的需要。
合资企业要求(若涉及):可以是中外合资企业,但中资占股要在 51% 以上。
申请材料:
演出经纪人员材料:至少 3 名演出经纪人的演出经纪资格证及身份证明材料。若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上的从业单位名称与申请设立机构单位名称不一致,或经纪人资格证上只写地域而没有注明具体从业单位的,应到发证机关办理从业单位变更。
其他声明材料:与业务相匹配的演出器材设备的书面声明;公司章程(需要Zui新的,加盖档案查询章)等。
申请书:详细的书面申请书,说明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原因、目的等。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用于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基本材料:
特定材料: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企业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进行申请。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等。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现场勘查(可能):部分情况下,相关部门可能会对企业的实际办公地址等进行现场勘查,以核实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
审批决定:经过审核后,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如果批准,将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如果不批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领取证件:企业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